一、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区
2、计划工期: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遵照各科室及营养师医嘱,为病患及家属提供普通餐和治疗餐用餐供应(经营期间,与住院患者直接结算。投标人据实支付餐饮服务运行的水、电、天然气费用。运营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设备、低值易耗品及日常维保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为临床营养科采购满足需求的食材(根据送货清单、发票、验收单据以及考核评价后据实结算。考核办法见附件四:供货配送及库房管理考核细则表)
二、采购预算
5000元(临床营养科采购费用)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日期为2025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送餐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卫生标准,人员配置方案等。
7、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之后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四、项目专业资质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1、提供资质承诺书(见附件);
2、询价函(见附件);
3、项目清单(见附件)
4、供货配送及库房管理考核细则表(见附件)。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 4月17日 下午17点前。
五、联系方式: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总务处膳食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2-60817557
六、监督部门:
审计处联系电话: 022-60362588
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022-60363503
七、注意事项:
1、比选会时间及内容将以电话方式具体通知,本次报名不作为最终比选项目入围承诺。
2、提供供应商资质承诺书、询价函和报价清单(见附件)。
膳食管理科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