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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卡办理、学分查询和学分登记流程

2024-01-10 03:30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卡办理

1.无需办理继教实体卡和缴纳制卡费,无需现场办理。申请人登陆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http://icme.haoyisheng.com/),通过“学员注册”功能在线注册个人信息并提交。

2.单位审核通过后,通过该系统“查询”功能,查询继教卡号,将继教卡号绑定“好医生”微信公众号或APP即可完成办理流程。

二、学分查询流程

(一)电脑网上查询

1.登陆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http://icme.haoyisheng.com/),输入用户名(继教IC卡号)和密码进入个人操作界面。如忘记密码,请点击登陆界面“忘记密码”找回。

2.在系统个人操作界面点击“学分管理”,选择“达标情况查询”,选择查询年度,点击“查询已通过学分”。

(二)微信公众号查询

微信关注“好医生网”公众号,点击“我”,选择“学分查询”。

(三)手机APP查询

下载“好医生”APP,在“继教”界面选择“学分查询”。

三、学分登记流程

(一)Ⅰ类学分登记流程

1.参加面授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1)微信关注“好医生网”,绑定继教卡号,并通过公众号右上角设置功能处,打开“提供位置信息”。

(2)现场微信扫描课程二维码,每天签到一次,签退一次,学习记录自动录入系统,并在15个工作日内生成学分。

2.参加在线直播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参加实际直播时长累计66%以上可获得学分

(1)学员微信扫描直播间二维码进入“好医生”或“医视界”直播平台在线学习。

(2)直播平台记录学员在线学习时长、学员信息等,将学员学习记录自动录入继教系统,并在15个工作日内生成学分。

3.参加外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按照《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十九条:学员参加外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获得Ⅰ类外埠国家级学分,持本人电子学分证书、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差旅费凭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到人事处录入(教学综合楼507)。

4.作为授课讲师讲授国家、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国家级市级继教项目负责人向人事处提交会议申请单附会议通知邀请函,按项目学时附上主讲人信息,(国家级继教项目主讲人“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级继教项目主讲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讲人继教卡号、主讲人姓名、主讲人职称、主讲时长、主讲人单位】主讲时长30分钟以上方可录入系统。*主持人按照学员授分,不能按照主讲人授分*

5.在线学习“好医生”继教项目

通过“好医生”APP或微信公众号,在线参加继教(CME)课程学习(需购买学习卡),并在线申请学分。

(二)Ⅱ类学分登记流程

1.参加面授单位、科室举办继教活动

登记流程同Ⅰ类学分面授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2.参加在线直播单位、科室举办继教活动

登记流程同Ⅰ类学分在线直播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3.主讲单位、科室举办继教活动

主讲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学分由本科室二级账户管理员在申请课题时录入,每次课程不少于1.5学时,每位讲者主讲时长不少于45分钟以上方可录入系统。举办完成后在ICME系统提交“项目培训佐证”后授“主讲人学分”。

4.发表论文、综述

本年度发表的论文或综述电子版和复印件,由本科室二级账户管理员统一录入。

①进入【使用向导录入非项目学分新】界面后,选择相应的期刊类别,点击下一步选择作者排名,点击下一步。

②在活动内容处填写发表论文或综述的题目,在备注处填写期刊名称、期号、发表时间、起止页码必填】,上传电子版佐证,在活动形式处选择“论文著作”,选择所属学科,在活动日期处填写发表时间,其他信息可不填,点击提交。

5.承担科研课题

本年度完成并通过验收,持相关材料复印件和电子版由本科室二级账户管理员统一录入。

6.脱产学习(规范化培训等)不足6个月或6个月以上

参加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持相关考试证明到人事处录入(教学综合楼507)。

7.参加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上宣读论文,出版教材、著作,发表医学译文等

参照上述第4条“发表论文、综述”,由本科室二级账户管理员统一录入。

(三)其他学分登记流程

1.外出培训、进修(含出国培训)不足6个月或6个月以上

经考核合格,持相关结业证明到人事处录入(教学综合楼507)。2.对口支援(不含下社区)

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人事处录入(教学综合楼507)。

3.抗疫一线人员:

经卫健委认定后,按照下发名单由人事处录入。

  • 已取消的学分项目

  已取消“自学并撰写综述;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学分。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初级职称人员全年度总学分25分为继教合格,不限制Ⅰ类和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比例;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Ⅰ类和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所补充比例不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50%(详见下表)。

中级、高级卫生技术人员最低应取得学分数

Ⅰ类学分

Ⅱ类学分

Ⅰ、Ⅱ类互认学分

总分

国家级项目

省市级项目

2

4

7

12

25

(二)根据《关于启用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电子合格证书的通知》(津继委办发〔2020〕16号)通知要求,从2019年开始,启用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电子合格证书。当年年度继教学分达标者,会在ICME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格证,不达标者不会生成证书。

(三)每年12月31日是当年学分登记的截止日期,过期将无法登记。继教合格证书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重要硬件条件之一。请各科室务必认真传达市卫健委的通知要求,提醒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学分登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