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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聘任讲师、助理研究员及部分职称系列初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3-10-08 08:26

各科室:

  2023年博士聘任讲师、助理研究员及初级职称聘任工作即日起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聘任讲师、助理研究员:

  1、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卫生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院工作当年,可申请聘任讲师。

  2、获得博士学位,并在自然科学研究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院工作当年,可申请聘任助理研究员。

  二、初级职称聘任:

  1、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自然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研究、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程技术、档案、图书资料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院工作当年,可申请聘任相应的初级职称。

  2、大学本科毕业,并在自然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研究、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程技术、档案、图书资料岗位上工作,从事拟聘任岗位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聘任相应的初级职称。

  三、工作程序

  1、个人向所在科室提出聘任申请,并填报有关材料。

  2、各科室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组织工作业绩考核,并提出拟聘任意见。

  3、经所在科室领导同意后,将有关材料报医院人事处。

  4、10月13日起登陆“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rzc.hrss.tj.gov.cn:8081/zcpsqd/home,进行注册填报。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8-19日将申报材料报医院人事处。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聘任讲师、助理研究员的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1)或《附件2-申请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见附件2)3份。  

  ②本人学历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申请聘任初级职称的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系统生成的《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聘任表》3份。

  ②本人学历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聘任讲师、助理研究员及部分职称系列初级聘任工作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