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应聘人员:
根据我院2023年1月9日发布的《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我院接收应聘人员报名的期限为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至2月3日下午5:00。报名结束后,我院通过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了资格初审。根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的相关要求,凡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的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医院已通知取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相关人员已完成改报,现就取消的岗位公告如下。
我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中需要取消的岗位如下:
岗位编号 |
应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计划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23201214 |
妇产科(一) |
专技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或 |
研究生、 |
≤35周岁 |
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临床超声医疗岗位工作 |
23201219 |
普通外科 |
专技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
研究生、 |
≤35周岁 |
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拟从事超声影像医疗岗位工作 |
23201224 |
重症医学科(三) |
专技 |
1 |
重症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
研究生、 |
≤35周岁 |
具备呼吸治疗相关工作经历,拟从事呼吸治疗医疗岗位工作 |
23201229 |
PET-CT影像诊断科 |
专技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
研究生、 |
≤35周岁 |
具有分子影像相关研究经历或分子影像2年及以上相关临床工作经历,参与省部级及以上分子影像相关科研课题,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
23201234 |
医学影像科(二) |
专技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
研究生、 |
≤35周岁 |
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
我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中需要核减的岗位如下:
岗位编号 |
应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计划 |
学科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 |
核减岗位数量 |
实际招聘岗位数量 |
23201208 |
急诊医学科(一) |
专技 |
2 |
急诊医学或临床医学(七年制或八年制)专业 |
研究生、 |
≤35周岁 |
入职时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拟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工作 |
4 |
1 |
1 |
特此通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