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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2023-02-10 03:54

各位应聘人员:

    通过我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已发布。请通过初审人员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时间和科室安排

面试日期

组别

面试时间

面试科室

面试地点

2月16日

(星期四)

A组

9:00

神经内科、肾内科、保健医疗部、呼吸内科(一)、呼吸内科(二)、皮肤性病科、心血管内科

第三住院部

第一会议室

14:00

耳鼻咽喉科、眼科、血液内科、神经病学研究所(一)、神经病学研究所(二)、神经病学研究所(三)、中心实验室

B组

9:00

麻醉科、重症医学科(一)、心胸外科、骨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妇产科(一)

14:00

中医科、输血科、医学影像科(一)、医学影像科(二)、药剂科、医学检验科(一)、医学检验科(二)

上午入场开始时间为8:15,请考生8:30前完成入场;下午入场开始时间为1:15,请考生1:30前完成入场。

二、面试地点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三住院部4楼第一会议室(医院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三、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毕业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未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0年11月前回国)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有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携带承诺书(本人签字)。具体模板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中下载;

4.如报名时简历中提及文章、课题和奖励等,需携带佐证材料复印件备查;

5.按照所报考岗位其他要求中提及的内容提供如职称证、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资格证、课题佐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如资格复审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则不能进入该岗位面试。

四、交通方式

公共交通:医院附近公交站有总医院站、鞍山道站、新兴路站等;

地铁:天津地铁1号线鞍山道站B出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6036227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