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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

2023-01-10 11:56

各位应聘人员:

感谢您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关注。

一、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1月9日

2、应聘报名起止日期:2023年1月10日上午9:00

至1月28日下午5:00。

二、报名要求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初审的严谨、真实、公平,请应聘人员在指定报名系统下报名,每人限报一岗,以下报名信息请根据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

1、“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准确填写。

2、“学习经历”:按照从中学至大学的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明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3、“工作经历”:按照实际工作经历时间顺序填写,注明工作单位,非实习经历。

4、“参加科研情况”:主持或参加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完成时间、排名。

5、“发表论文情况”:包括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影响因子、作者排名。

6、“获奖情况”: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三、材料上传要求

请应聘人员按以上要求填写好完整的报名信息,并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可将多个资料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支持ZIP和RAR两种格式: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应届毕业生(2023年毕业的)提交学生证(研究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3、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电子版。

4、应聘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岗位未要求的各类证书无需扫描提交)。

5、应聘岗位要求的科研、论文等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岗位没有要求也可以上传。

6、应聘岗位其他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职称证等)。

7、应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交附件《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书落款处须本人签字后扫描。

请应聘人员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后果自负。

承诺书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