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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系统(ICME) 升级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4-25 11:24

各科室:

根据市卫健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系统-ICME系统升级的若干说明》(津继委办发〔2021〕06号)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和服务水平,近期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系统(ICME)部分功能进行了升级调整,调整的功能主要有:

一、继续教育学习卡办理

    无需办理继教实体卡和缴纳制卡费,无需现场办理,学员登陆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http://icme.haoyisheng.com/),通过“学员注册”功能在线注册个人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可通过该系统“查询”功能,查询继教卡号,将继教卡号绑定“好医生”微信小程序或APP即可完成办理流程。

二、面授项目学分登记

停用POS机刷卡方式记录学分,启用微信扫码方式(按照日程每天至少签到一次、签退一次)。拟开展国家级、市级项目(Ⅰ类学分)以及院级项目(单位活动Ⅱ类学分)的科室,须至少提前一周,向医院人事处提交项目举办申请(见附件2),设置课程签到、签退时间及GPS定位位置,如需进行问卷调查和考试,可同时向人事处提出申请,设置问卷和课后题。

三、在线项目学分登记

开展国家级、市级项目(Ⅰ类学分)以及院级项目(单位活动Ⅱ类学分)除采取面授方式外,还可利用好医生“云直播”平台采取在线直播的方式进行。拟开展直播项目的科室,须至少提前一周,向医院人事处提交举办申请(附件2),创建直播间,设置直播名称、时间、主持人和讲者密码等。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登记发表论文、出版教材、立项课题、对口支援(不含下社区)、脱产学习(学历教育、规范化培训)、外出进修(含出国培训)、参加外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等学分,按原有登记流程办理(详见医院官网下载专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查询及登记流程”)。

(二)2021年,因疫情尚未结束,本年度继教学分达标计算不区分Ⅰ、Ⅱ类学分,总学分达到25分即为年度达标。

(三)根据《关于启用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电子合格证书的通知》(津继委办发〔2020〕16号)通知要求,从2019年开始,启用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电子合格证书。当年年度继教学分达标者,会在ICME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格证,不达标者不会生成证书。

(四)每年12月31日是当年学分登记的截止日期,过期将无法登记。继教合格证书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重要硬件条件之一。请各科室务必认真传达市卫健委的通知要求,提醒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学分登记。

附件:

附件1:ICME系统新功能操作说明
附件2:面授、直播房间申请单

                              人事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