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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关于申报2019年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9-11-22 03:55

各科室: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开始受理2019年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即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望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筛选,按限额数申报。具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设置

 自然科学研究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获资助项目经市教委认定后,纳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管理。

(2).自然科学领域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推荐;自然科学领域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

(4).研究期限: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为3年。

(5).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个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本项目资助(包括原市教委立项的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申请一般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次资助。

三、申报时间

医院有限项名额,请有意申报人员请最晚于11月26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邮箱shouhoum@163.com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