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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的通知

2019-11-19 09:28

各专业委员会,各省、市、自治区抗癌协会;

各肿瘤医院,综合医院肿瘤中心,研究所;

各高等院校,解放军所属医疗机构:

  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以下简称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全国肿瘤医学领域唯一的社会科技奖励,协会将开展2020年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2020年度科技奖仍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按照新修订的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章程》和《奖励办法》规定,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等级。

  2. 已获得国家科技奖、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及省部级一等奖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本项奖励;如当年同时推荐了国家科技奖或中华医学科技奖,在其公布获奖后,将自动终止本项奖励的评审程序。

  3. 未获过奖励的推荐项目,要通过3位同行专家评审推荐,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专家本人签字,由推荐单位盖章,与推荐书一起报送。

  4. 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推荐。

  5. 科技奖采用系统推荐和评审,推荐单位须使用“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系统”填写《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浏览中国抗癌协会网站www.caca.org.cn“科技奖励”栏目中的系统链接进行登录,各推荐单位帐号和密码见附件5。推荐书形式审查通过后,用系统生成的推荐书打印,纸版材料寄送协会。

  6. 纸质版推荐书及附件应与推荐系统内容完全一致,完成人签字、单位公章、附件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

  1. 纸版推荐书1套(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2.《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系统生成,见附件3)。

  3. 未获过奖励的项目,提交《专家推荐意见表》。

  4. 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4)。每个推荐项目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人数不得超过3人。

  (3)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

  三、附件要求

  1.所有推荐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和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之后。

  2.临床研究项目须提供3份以上应用证明,且能证明本项目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且由应用人签字,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不能为科研处、医教部等部门公章)。

  3.基础研究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应当于2019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

  4.具体附件要求见推荐书填写要求(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 推荐系统正在调试中,开通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

  2. 纸版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3.其它有关事宜请与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欢迎通过微信sunjinjin2014(孙金金)加好友联系,第一完成单位联系人请将昵称修改为“自己姓名-完成单位名称”,项目组人员请将昵称修改为“自己姓名-第一完成人姓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平  60362237

   附件: 全部下载

  1.《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书》及填写要求

  2.《专家推荐意见表》

  3.《中国抗癌协会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 推荐单位账号和密码

  科研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