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新闻中心  >  医院动态

科研处转发关于开展天津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6-04 02:23

各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各市管企业(集团公司)、驻津单位、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彰奖励在国家和天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根据《天津青年科技奖评审条例》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五届天津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品行端正。

  (二)取得的科技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天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男性候选人应满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应满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

  (一)各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非公经济组织通过各区推荐候选人。

  (二)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本系统、本单位的候选人。

(三)市管企业(集团公司)、驻津单位、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本系统、本单位的候选人。

(四)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统筹协调各驻津部队,推荐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候选人。

  (五)市科协所属各科技社团可与相关单位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人选所在单位已成立科协组织的,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科协组织共同研究提出拟推荐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为2人;符合条件较多者,推荐名额可适当放宽。往届获奖者不再参加本届天津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曾获提名奖者可继续推荐。

根据《天津青年科技奖评审条例》,第十五届天津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20名,提名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工作单位要对每名被推荐人选进行政治把关,并出具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审查意见。

  (三)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一线倾斜,特别是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本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 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

  1.《天津青年科技奖推荐审批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4份。

2.《天津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情况简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10份。

3.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封面加盖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公章。含: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限8项以内),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7)其他材料。

   4.第十五届天津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由推荐单位填报。

  (二)电子版材料

附件2、附件3各项表格均报送PDF版本,附件4报送Excel版本,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有意申报者最晚于6月7日联系科研处刘平,60362237。

   链接: http://www.tast.org.cn/system/2019/05/22/020015806.shtml

2.材料报送时间安排为:2019年6月13日。各推荐单位报送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至天津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学术部),其余时间不再接收材料报送。

3.本次材料报送不接收电子邮箱等网络形式报送的电子版材料。本文件和相关表格可于天津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tast.org.cn)。

联 系 人:刘  洋   杨  泉

电    话:27121489  27122522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院士专家部)

 邮    编:300041

附件:1.天津青年科技奖评审条例

  2.天津青年科技奖推荐审批表

  3.天津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情况简表

4.第十五届天津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