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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教学医院征集2019年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2019-05-21 02:26

医科科便函[2019] 36号

关于面向教学医院征集2019年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及申报人: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协和医学院现启动2019年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者优先资助)。

(二)青年教师项目负责人需拥有博士学位,并受聘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为近期引进的青年优秀学术骨干。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已参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与健康创新工程项目,或已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以及已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五)2018年进入答辩环节但未获资助的青年教师项目负责人可直接进入2019年度答辩环节,可对原项目建议书进行完善。

    (六)项目负责人应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扎实,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

(七)本批“2019年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项目推荐不超过4项,申报后由协和医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差额择优遴选支持。

(八)项目资助力度:青年教师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不超过15万元/项。第一年经费10万元,第二年经费5万元。

(九)请各申报人最迟于2019年5月23日中午12点前提交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建议书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shouhoum@163.com)至院科研处。]

附件1 申请书-教师项目(1)

科研处

201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