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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打击倒号及恶意爽约行为管理规定

2018-12-27 02:18

  为保障广大患者就诊需求,防止医疗资源浪费,方便百姓就医,优化门诊秩序,控制恶意爽约、倒号现象发生,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预约挂号及取消预约方式:

  1、总医院开展多种形式、多途径预约挂号,目前有5种预约方式,各类号源(专家号、普通号、门特号等)优先预约,约满为止。

  2、取消预约流程:预约挂号成功,因故不能准时就诊,可采取如下方式取消预约。

  ⑴、就诊日前网上、手机APP、自助机或指定电话办理取消预约。

  ⑵、取消预约成功后,号源随即自动回到预约号池,可供其他患者继续预约使用,不造成号源浪费。

  二、倒号及恶意爽约管理办法:

  1、预约挂号后,遵照该规定在就诊日前取消预约成功者,不视为爽约。

  2、于就诊日后取消预约者或未取号就诊者,因号源不能回到号池而造成号源浪费,影响其他患者预约就诊,均视为爽约。

  3、一定时间内多次爽约,预约系统将自动判定为倒号或恶意爽约嫌疑。

  4、凡系统判定90天内累计爽约三次,将自动取消该患者预约挂号资格90天。90天后系统自动解除锁定,恢复预约挂号资格。